洪兰友,1900年生,江苏江都人。早年入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院学习。历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主任秘书、第五和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部政务次长、内政部部长等职。1958年9月28日去世。着有《法学通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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