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52

艺术家 :仇晓飞

品名:弃物之塔 No.8

材质:玻璃钢·丙烯着色

签名:

创作年代:2008

尺寸:240×90×80cm

估 价: 400,000-500,000RMB

成交价:437,000RMB

2010秋季拍卖会-当代艺术(W10121)

出版:

展览:

获奖记录:

描述:仇晓飞作为典型的“75后”年轻艺术家,其作品带有强烈的回忆味道,对童年时光的回忆充斥着对哈尔滨—这个典型的北方工业城市的角角落落,阅读他的作品就像在浏览一本关于记忆的照片簿。但之后他表示:童年深刻的记忆,加上之后的中式怀旧,让其感到仅限在帆布上的绘画已经无法充分表达他的艺术思想。这使得仇晓飞开始创作具有更强大的观念性和融入性的装置艺术。他所有的作品都基于这个社会的历史片段。作为当代生活的考古学家,仇晓飞追寻着当代与历史的间罅中被忽略的细微痕迹,从这追寻的过程中,艺术的火花在他的装置作品中再现出来。2008年的《弃物之塔》个展中,仇晓飞运用变形、比例、色彩、负空间等手法将典型的中国二手市场中所成废品的外形按照他的理念堆积层叠起来,作品用装置艺术标志性的玻璃钢做成,并用丙烯颜料在雕塑上着色完成。堆叠起来一块儿卖的废弃物品被仇晓飞重新排列创造出新的艺术气息,艺术家好似在警告当代生活中舒适与满足的人们:当代人类的日常生存中充斥着惰性的依赖与权衡的规则。

本公司对本图录内所列明的的所有拍卖品(包括评级币、非评级币)的真伪及/或品质,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不得以评级币、非评级币等拍卖品真伪及/或品质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评级币真伪不担保】本公司不具备对任何评级公司(包括美国、中国等国评级公司)的评级币外盒真伪进行鉴定的能力、竞买人应自行判断评级币外盒真伪。竞买成功后不得以金属币或其外盒真伪问题要求退货。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金盾或重新送评时出现外盒被钻孔、被刻写"Bad Holder"等情形。

【非评级币真伪/品相不担保、评级币评级结果不担保】本公司并不熟悉评级公司的认定评级标准,对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是否准确以及非评级币(裸币)的真伪及品相描述本公司已聘请行业内公认专家、币商、评级公司作为顾问进行交叉鉴定评估,以求尽量做到去伪存真,但不可避免会存在疏漏。竞买人应自行判断评级币的真伪和评级结果是否准确、裸币真伪及品相,不可依赖本公司图录的图片及文字描述及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作为决定是否购买及竞买价格的决策依据。竞买成功后不得以真伪或品相问题要求退货。

【图录描述错误不担保】图录中对于评级币、非评级币等拍卖品的图片展示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与实物存在差异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有义务于拍卖前亲自审看实物,如无条件亲来审看的,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不得以实物与图录存在误差为由要求退货。

本公司提供现场预展方式供所有竞买人在拍卖前对评级币、非评级币等拍卖品进行实物审看,竞买人应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审看拍卖品原物,作为是否参与竞买及竞买价格的决策依据。

竞买人如对评级币的外盒真伪、外盒注明的评级结果,对非评级币的真伪及品相瑕疵等有疑义的,请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竞买人如不能接受本公司瑕疵不担保声明的,请勿参加拍卖!!!!

本公司为拍卖活动组织者而非实际出售方,拍卖活动由多方参与形成最终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撤销将会影响拍卖委托人、买受人及其他参与竞买人多方权益,竞买人拍得拍品后不得以看错、没注意等主观方面原因要求退货。

对于参加竞买,但成交之后拒绝付款的行为,本公司将依据拍卖法及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知悉!!

1、请在付清拍品款项之后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发货。
2、实行货到付款政策。